留学澳洲,当你拿到你的签证后,仔细看过各项条款吗,明白各项条款其中的含义吗? 首先是享有的权力 1. 合法居留的权利 收到学生签证,首先需要关注的就是签证的有效期,这意味着你有权在此之前以合法身份居留澳大利亚。学生签证的长度取决于申请签证时注册课程的长度,若注册课程少于10个月,则签证长度会多一个月,即签证长度为11个月;若注册课程长度大于10个月,则签证长度会多2个月。但是如果课程在11月份或者12月份结束,一般签证的到期日将会是次年的3月,一般被3.15,也会有3.31的情况。 2. 多次往返的权利 (multiple entry to Australia) 这个权利意味着你有权在学生签证的有效期间内合法出入澳大利亚,且次数不限。多次往返的权力是学生签证和一般的旅游签证的主要区别之一,一般的旅游签证只允许申请人单次进入澳大利亚,而不能往返。 3. 打工的权利 自2008年4月26日起,获得澳大利亚学生签证的学生,在澳合法打工的权力自动生成。也就是说,海外学生持有效的学生签证到达澳大利亚开始注册课程之后,将自动获得打工许可。学生无须再像以前一样在抵达澳大利亚之后再行申请一周20小时的打工许可。 4. 配偶/未成年子女陪读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学生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权申请陪读,合法居留澳洲。但是签证长度少于12个月的签证(例如570签证),家人不能申请陪读。 5. 陪读配偶学习的权利 申请陪读签证的学生的配偶有权在澳就读短期课程,但是课程长度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陪读配偶需申请独立的学生签证。在这种情况下,陪读配偶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 其次是应尽的义务 1. 8105条款 打工时间限制 持有学生签证,意味着留学生自动获得打工的许可,但是在开课期间你每周最多只能工作20小时(包括双休日)。如果学生打工时间超过了每周20小时,澳大利亚移民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学生所持有的学生签证。 8105条款也有例外:一是学生在学校放假期间的打工没有时间限制;二是学生申请的课程中包含的工作实践内容不受打工时间限制;三是无报酬的义务工作不包括在内;四是574类签证持有者和就读硕士课程的573类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没有打工时间限制;五是学生不能在课程开始之前打工,即在学校的注册确认书(COE)上所标注的课程正式开始日期之前不能打工,包括语言课程。 2. 8202条款 学习限制 在持学生签证到达澳大利亚之后,学生必须在注册课程中保持全日制的学习,并且在每个学期的出勤率必须保持在80%以上,而且每学期的在校成绩还必须达到学校满意的程度。因此学生必须注意自己的出勤率状况。如学生的出勤率不理想,要仔细检查学校发的warning letter, 在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情况下,确保自己不连续缺课。至于成绩的问题,澳大利亚各个学校对学生的学习容忍度不太一样,有的要求成绩通过50%,有的要求通过40%, 不过无论如何,成绩不好都是很危险的信号,要提前做出反应。至于生病、心理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缺课和成绩问题,在有病假条,医院证明等其他证明的情况下,都可以得到豁免。并且,大多数学校都会在向移民局报告之前,给学生一到两次的解释机会。 基本上澳大利亚每个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都会设置专门的国际学生辅导员,对于第一学期学习有严重困难的学生,建议立刻向辅导员咨询或者更换课程。 8202条款是澳大利亚移民部为了规范留学市场,避免出现留学生到澳洲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比如非法打工等情况的发生,特意在学生签证条件里设置了8202这个条款。以上2个方面的要求,只要有一个没有满足,根据法律,学校就必须立即报告给移民局,并且书面通知学生,在信中会告诉你违法了签证condition 8202(3)(a)出勤率或者8202(3)(b)成绩。要求你在信发出的28天内去移民局compliance office解释。 3. 8501条款 健康保险限制 作为海外留学生,澳大利亚移民部要求在澳期间必须始终持有海外学生保险(OSHC)。一般来说学生支付的第一笔学费中都已经包含了健康保险的费用,学校在收到学生的学费之后会为学生代办健康保险事务。学生只要在抵达澳大利亚之后根据学校的指导去索取健康保险卡即可。但是学生也要注意自己的健康保险卡的有效期,并且及时地续约,以便确保自己在澳期间始终持有海外学生保险。 关于OSHC,请看此贴“普及一点OSHC(海外学生医疗保险)的常识” 4. 8516条款 在取得澳大利亚学生签证之后,你必须继续遵守申请学生签证时所要求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必须保持在原来签证类别下的课程学习。 如果学生想要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层次的课程之间变更,那么学生无需重新申请签证,只需将新的课程的COE及时通知移民局即可。 如果学生想要更换不同层次的课程,比如读本科的换成读diploma,或者读diploma的换成读研究生,由于学生签证的类别已经变更,因此需要重新申请学生签证。对于已经在澳洲的同学,却并不需要像出国时那样的麻烦步骤。 如果学生想要更换不同的学校,至少在申请签证的学校完成6个月的主课。如果要在完成6个月的主课前更换不同学校,需要现在的学校同意,并提供a letter of release,在这之前,需要你的新学校已经给你出具offer,当新学校收到你的a letter of release后,才会给你发出COE和注册。 当你更换学校后,同样需要通知移民局,并提供新学校出具的COE。 5. 8517条款 如果学生签证持有人有18岁以下子女作为陪读人员,那么签证持有人必须确保学龄阶段的陪同子女在澳大利亚就学。 6. 8532条款 如果你不满18周岁,并且不准备在澳大利亚和你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者其他有你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推荐的18周岁以上的亲属或其他人一起居住,要想获得申请签证的成功,一般是由学校担任监护人,因此学生不能随意改变学校安排的住宿和监护人等安排。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后寻求或被要求变更食宿及一般福利安排措施,你必须提供你的教育机构出具的认可你新的食宿及一般福利安排措施的证明书。DIMA的官方网站以及你的教育机构会向你提供“18周岁以下——教育机构认可的/福利安排措施”的标准文件。你的机遇机构将归保留副本并把原件送交给DIMA。。 7. 8533条款 学生签证持有人必须在到达澳大利亚的7天之内通知学校你的居住地址。如果你的居住地址有变化,你必须在7天之内通知你所在的学校。如果你转学或者升学的话,也必须在收到新的COE后的7天之内通知原来的学校。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你的学校有责任知道你的居住地址以便在你对出勤率/课程安排感到不满意的时候,学校可以及时与你取得联系。如果你希望变更学校,你必须在变更后的7天以内通知原教育机构有关事宜,并让新的校方以电子登记形式向原学校确认入学登记情况。如果你不遵守上述规定的话,你的学校可能因此而无法与你取得联系,这将有可能导致你的签证资格被取消。 8. 8534条款 如果你不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或你本国政府资助的学生并且你的评估等级为3,4,5级,你所就读的课程长度是10个月或以下,在学生签证上就会被附加8534(No Further Stay)条款,这意味着签证到期前,除了移民申请和工作许可外,学生不能在境内申请任何的签证来延期居留,包括学生签证延期。签证到期学生就必须离开澳大利亚。如果学生想要再就读其他课程,也必须返回中国重新办理学生签证。 但以下情况除外: 你的教育机构出具的“提供教育课程”证明书必须说明你的学习时间超过10个月。如果这样的话,“不得继续在澳大利亚停留”的条款将不会被应用到你的身上。“提供教育课程”的证明书不是一项必需的文件,它也不能说明你已经开始了课程的学习。 条件8534是为了防止签证持有人申请其它签证继续留在澳大利亚。评估级别是3和4的,如果课程长度超过10个月,条件8534也是一个自由裁量的条件,会根据申请者个人情况决定这是否续签。 有这个8354的签证,如果想要申请其他签证,一般不能online申请,只能paper递交的。递交的表格中会有一项是问你有没有condition 8534,如果有的话,可以选申请remove condition 8534一项。移民局会先处理你的remove 8534的申请。时间一般为2周+。 9. 8535条款 如果你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或你本国政府资助的学生,那么无论你的评估等级为哪一级,也不管你在澳大利亚的学习时间如何,你都将不得继续在澳大利亚停留。这意味着你在进入澳大利亚以后将不会被批准新的签证,但以下情况除外:根据第157P号文件提出的申请工作许可的学生签证、你的资助机构同意的进一步学习签证或者保护性签证。 该项签证条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除非出现某些你自己不能控制的特殊情况,你在签证有效期之外不得继续在澳大利亚停留。当然你也可以申请你的资助机构同意的进一步学习签证或者保护性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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